中國的公訴人被警告要警惕處理法庭案件時可能出現的大眾反彈風險。
中國政府對公眾表達實行著世界上最嚴格的控制之一,但仍然對任何公眾抗議的風險非常敏感,擔心可能威脅社會穩定。
這份指導公訴人的文章刊在中國最高檢察機關的喉舌《檢察日報》的頭版社論中。
該文章敦促檢察人員“堅決反對和抵制錯誤的西方憲政觀、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觀點”,回應了習近平主席的發言。
它還說,檢察人員應“敢於鬥爭、善於鬥爭”。
同時,他們還被敦促規範案件處理,確保妥善處理,避免公眾反彈,確保從一開始就妥善處理案件。
它還補充說,中國的檢察人員應該改善對案件的研究和監控,確保他們管理公眾意見。
它還呼籲檢察人員進行宣傳努力,增加公眾對國家法律制度的認識。
中國的檢察機構作為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一些冤案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根據《中國法年鑒》,被無罪釋放的案件非常罕見,中國法院的定罪率去年達到99.95%。
今年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對自2018年以來確定的246起冤案負責的人進行紀律處分。
其中22起案件涉及因錯誤定罪被判入獄10年以上的被告人。
2020年,山東省的一個法院釋放了張志超這個人,在錯誤定罪下被監禁了13年,他被錯誤定罪為2006年一名女學生的強奸和謀殺案,此案引發了廣泛的媒體和公眾抗議。
去年,山東有10名不同層級的檢察人員因處理該案件而受到懲處,但沒有被撤職。
這是已知有針對檢察人員採取行動的最新案例。
近年來,一些地方檢察機關公開承諾更好地管理公眾意見。
政府招標記錄顯示,一些地區檢察機關為分析公眾意見支付了服務費用。
今年3月,官方報紙《法制日報》發表的一篇文章說,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案件是公眾對法庭程序抱怨的主要原因。
然而,該報還警告說,未能回應公眾對法庭案件的關切也是一種影響,減少了人們對檢察人員工作的認識。
[文章是由ChatGPT3.5自行生成,如有錯誤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