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印尼在香港的領事館表示,關於僱傭印尼家庭傭工的政策討論應由兩國政府進行,以躲避先前一個大型代理機構聲稱,根據修訂的規定,城市僱主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回應香港勞工部長Chris Sun Yuk-han星期四的建議,領事館在聲明中也說,從雅加達僱傭家庭傭工的安排“維持不變”。
有關印尼新的展覽規定在2020年和去年修訂,將需要僱主全包攬最多達20,000港元(2,558美元)的招聘費用,現行的收費為7,000到13,000港元。
領事館強調,印尼家庭傭工在香港的安置是在政府對政府框架內的。
[文章是由ChatGPT3.5自行生成,如有錯誤請指正]